受訪者:談松華,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委員,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委員,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問:從2014年9月國務院頒布《實施意見》至今已有3年時間,浙江、上海作為第一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2017年已經舉行了首次“新高考”,并實行了“兩依據一參考”的新錄取模式。從調研的情況看,首批試點省份落實《實施意見》的情況如何?有哪些經驗值得推廣?存在哪些問題需要調整?
答:本次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基本原則和主要特點有:第一,科學選才,滿足不同類型的高校對于培養對象的要求;第二,促進公平,保證大多數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公平;第三,促進素質教育發展,本次改革旨在減輕學生負擔,減少了統一高考科目,使學生有自由發展的空間和時間;第四,以人為本,以學生為出發點來設計考試和招生,讓學生有選擇考試科目和選擇專業的權利。從第三方的評估結果來看,這個改革方案得到了學生、學校及社會的肯定。從調研情況來看,改革整體進展平穩,實現了預期目標,社會反響積極,試點省份第一輪落實情況良好。從試點經驗來看,選考對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影響比較明顯:第一,學生的選擇性增強,動了其內在積極性;第二,對高中教學改革具有明顯的倒逼和推動作用,出現了走班、小班教學等形式;第三,促進高校改進招生工作,加強專業建設。
從試點反映出來的問題主要有:第一,選考問題。在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的選擇上,高校和學生出現功利化傾向,選擇物理科目的人數明顯下滑。長期來看,這種傾向會對國民的科學素養以及國家的發展戰略造成影響。學業水平考試作為高考的組成部分,從實踐看,如何理順其與統一高考的關系,使得二者的定位以及關系更加清晰,需要進一步研究。第二,測量技術問題。比如:選考科目的計分方式、外語一年兩考之間的等值、不分文理的數學考試難度和區分度把握,等等。這些問題對于招生錄取的科學性以及公平性具有重要影響。第三,改革的進度和條件匹配問題。高中選課后,出現了教室、教師資源短缺等情況。第四,學業負擔問題。選考以及一年多考后出現學生負擔不但沒有減輕反而加重的問題。這些問題都需要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方案,為后續調整實施方案及即將試點省份提供決策依據。
問:高考綜合改革對基礎教育產生一定影響,特別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選擇性給中學教育教學帶來一系列挑戰。在大學教育都強調通識性的今天,您認為這種選擇性是否與通識教育的理念相矛盾?如何從根本上轉變我國傳統的考試觀和人才評價觀?
答:通識教育的內涵豐富,不同專家有不同的解釋。我理解你這里提到的通識教育,是與專業教育相對的概念,即通識教育是非專業、非職業性的教育。我們的中學教育涵蓋所有基礎學科,因此可以說是通識教育,高考解決的是人才選拔問題,不能因為高考綜合改革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選擇性就否定中學教育的基礎性、通識性。在我國,考試對教育教學產生比較大的影響,這是由我國長期以來形成的傳統考試觀所造成的,必須從根本上加以改變。2014年發布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落實這一改革舉措,將引導教育界乃至整個社會扭轉“唯分數論”的人才選拔觀,創造不拘一格選人才的良好氛圍。此外,通過考試內容的改革,加大“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的試題比重,也是改變傳統考試觀的一個重要方面。
問: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高考綜合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內容,從浙江、上海的試點情況看,高校錄取學生時是否真正使用了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是否對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的學生產生了不公平?
答:在高考綜合改革中有“綜合評價”和“綜合素質評價”兩個概念,前者是指在高考招生錄取中的綜合評價,是由高校負責實施的,例如包括自主招生中的測評和面試等;而綜合素質評價是由高中實施的對學生進行的綜合評價。對于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浙江省在“三位一體”招生試點中,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綜合評價錄取依據的一部分;上海市在高校自主招生中使用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是解決“唯分數論”,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要保證其有效性,必須首先解決真實性問題,現在一般采取寫實記錄或成長記錄的方式,盡可能記錄下學生各方面的表現。其次是高校的使用問題?,F階段的目標首先是讓高水平大學能夠認真地使用綜合素質評價。另外,還需要考慮招生錄取時間,比如,美國大學通常利用半年以上的時間來審查考生的材料。要延長錄取時間,使高校能夠充分地閱讀和審查學生的材料?,F在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率還不高,但已經破冰,大范圍的使用還需要進一步探索。不同高校對綜合素質評價有不同的使用方法,要考慮高校招生中的供求關系變化,一些學校招生已經從“買方市場”轉變為“賣方市場”。那么對于這些學校來說,將會根據招到適合自身培養的學生來使用綜合素質評價的材料。至于綜合素質評價是否對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的學生產生了不公平,無論是從評價內容的 5個方面(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藝術素養、身心健康、社會實踐),還是從目前評價方法(以學生成長檔案袋和計算機系統記錄為主)來看,難以得出一定對農村或貧困地區的學生不利的判斷。但對于某些高校招生的特殊要求,比如鋼琴、機器人等,農村地區學生因家庭經濟條件、學校教學條件等所限,可能接觸不多或接觸不到,但這不能成為多數學校錄取的條件。目前的矛盾不是在綜合素質評價,而是在高校的面試環節有可能會對農村學生不利。因此,高校在面試環節要考慮并盡可能消除對農村學生產生不公平的測試內容,將來在延長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審查時間的過程中,還應該考慮學校面試的設點問題。
問:通過對浙江、上海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經驗的總結,您作為《實施意見》制定的參與者,對這項改革有何新的認識和解讀?
答:浙江省和上海市的高考綜合改革試點證明了國務院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頂層設計的方向和思路是正確的,兩個試點省市高考綜合改革的順利落地證明了改革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試點經驗說明,只要遵循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做好頂層設計和組織實施,就有可能在不同地區推行并落實新高考改革目標。同時,高考改革是一個高風險、高難度、高利害的改革,需要有攻堅克難的膽識,有如履薄冰的謹慎和多謀善斷的智慧,既要堅持改革的方向和原則,又要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理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對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區別對待,對那些存心鉆改革空子、對改革的方向和原則具有破壞作用的,要旗幟鮮明地堅決制止;對那些程序性、策略性和科學性的問題,要有一定的包容度,用專業的辦法逐步研究解決。
問:《實施意見》對高考考試內容改革提出明確要求。為落實這一要求,教育部考試中心作為全國統考科目命題的專業機構,提出高考命題要緊緊圍繞“立德樹人、服務選才、引導教學”的核心功能。您對此有何評價?您認為高考考試內容改革的關鍵點是什么?
答:“立德樹人、服務選才、引導教學”作為高考命題的指導性原則,服務于國家人才培養的宗旨和目標,立德樹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務,是一個總目標;服務選才是高考的本體功能,保證科學、公平才能選好才;引導教學是高考的延伸功能,是高考對基礎教育影響的體現。堅持這些正確的原則,有利于落實高考改革的要求,辦好專業化的國家考試機構。
考試內容改革是高考綜合改革中的關鍵點和著力點,科學、合理的考試內容能夠為選拔人才提供依據。高考內容改革,一要從高中教育課程改革的要求和實際情況出發,既要適應、又能推進高中課程改革,同時還要借鑒國際上有益的經驗,探索符合中國實際的高考評價體系。二要從高校選拔人才的需要出發,要逐步形成相對穩定的測量方法,不因內容變化而影響測量準確性。高考考試內容改革的關鍵點,概括地說,是要實現從以知識為主向以能力為主的轉變,就是要適應新時代對人才培養的新要求,從根本上改變過于偏重學科知識重現的思路和范式,突出考查學習能力、思維能力,包括獨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維的能力。為滿足考試內容改革的要求,考試方式也需要進行多樣化探索。
問:2014年教育部在《關于全面深化課程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意見》中提出要研究“各學段學生發展核心素養體系,明確學生應具備的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目前“中國學生發展核心素養”總體框架已經發布,正在修訂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也提出各學科核心素養的內涵以及評價標準。您認為如何通過高考綜合改革特別考試內容的改革促進學生核心素養的養成?
答:這次高中課程改革的一個新變化是提出了學生發展核心素養。按照學生的核心素養確定學業質量標準,在學業質量標準之后再確定課程標準,在課程標準中體現核心素養。促進學生核心素養的養成有三方面的途徑:課程改革、教學實踐和考試評價。要充分利用高考的導向作用,在考試內容中體現對學生核心素養主要是各學科核心素養的考查。同時,要研究核心素養的考查路徑,在命題中積極探索評價學科核心素養的方式和方法,創新試題形式以及評分方式,通過測評技術促進核心素養目標在高考中體現。
問:《實施意見》提出“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您認為理想的高校招生錄取機制是什么?高校在招生錄取中的地位和權利如何得到充分體現?高校如何提升招生能力?
答:本次高考綜合改革是全面系統的改革,不僅涉及考試,還涉及招生體制機制改革,高校招生錄取改革的空間還比較大。目前上海、浙江試點地區高校招生開始取消本科錄取批次,未來理想的辦法應該是按照學生志愿,一檔多投,由學生與高校之間多次、雙向選擇。要改變政府(包括省市招辦)在招生中的核心地位,充分體現高校是招生的主體,是科學選才的主體,并賦予高校更多的招生權利。高校要充分認識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招生章程,結合高校發展定位、人才培養目標規格和辦學特色,確定本校的人才選拔標準、招生方式和程序、規則等。要成立招生委員會,由學校主要領導擔任招生委員會的主任,各個院系和大類專業的專家作為招生委員會成員。各高校應逐步按專業大類錄取學生,由各專業的專家參與選拔學生。要建立第三方監督機制、問責機制,確保招生工作公平、高效、有序實施。
問:您對本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何預期?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未來發展方向是什么?
答:在浙江、上海試點的基礎上,北京、天津、山東、海南4個省份從2017年也啟動試點工作,到2020年將全面實施新高考制度。尚未啟動試點的省份,要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從地區實際條件出發,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逐步加以完善?!?/span>
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已經進入新時代,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持改革的既定方向和原則,適應新時代的要求,為培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為建設教育強國作出無愧于時代的貢獻。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的未來發展走向,我認為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考慮:第一,制度層面,探索建立和完善招考分離、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制度的相關路徑和舉措,形成政府宏觀管理、學校自主招生、專業考試機構提供考試服務、學生自主選擇的良性運行機制。第二,政策層面,要充分發揮政策在高考綜合改革中的調節和指導作用,一是要完善對特殊人才的選拔政策,為不拘一格選拔人才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對于弱勢地區、弱勢群體的保護性、補償性政策,應提高政策落實的精準度,真正確保應該享受優惠的群體和個人受惠。第三,技術層面??荚囋u價和招生錄取作為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要加強考試機構的專業化建設以及教育測量的專業建設、人才培養和招生人員的培訓,要更好地探索利用新技術進行測量,評價手段應該更加多樣化,要加強題庫建設,探索使用技術手段解決考試中出現的問題。